最近正拾起年多前,他送給我的日記本。
打算趁記憶還很鮮明時寫下我倆過去幸福快樂的每一頁。
可寫時才感到很難執筆,或許打字比親筆書寫更易。
但我一定會親手一筆一劃的把它寫上去,記錄下來。
記憶起當年還在Bendigo Campus的時候,沒課時最愛跟朋友窩在籃球場。
正因此,朋友認識了同樣嗜愛打籃球的他,我跟他就是在那大學的室內籃球場裡認識。
事後他跟我說,他對我是一見鍾情,而我卻是在見到他幾次後才對他上心的。
幾次碰面之後我感到他對我有好感,可他卻一直都沒有什麼行動。
最後是我走出了第一步,他知道我對他是有感覺的才展開追求。
其實也說不上什麼追求,我覺得既然大家都有意,那又何必花時間"扮高竇"呢。
我們就從那時開始,展開了我們那2年半的情侶生活。
還記得,他第一次拖我的手,就像許多老套的劇情般,是在過馬路時被抓緊的。
他那害羞的神情,我還記得,那時我的甜笑,我還記得,很清楚。
因我是亂過馬路的典型香港人,所以那時的他還跟我說:
「以後有我拖著你的手,領著你走,你便永遠都不用擔心了。」
從事發以後,那天的說話已不再是能兌現的承諾了。
從今以後,我要獨自去走我的路,再沒有他緊握著我的手。
沒有他為我留意我身邊的事、提醒我、領著我走。
多麼的不捨、多麼的不肯,也不能再任性地試圖拉著他。
其實他一直都不喜歡我在網上寫關於我倆的事,他是蠻低調的人。
這將會是第一次,也是最後一次我那麼仔細地去描述。
我曾跟他說永不放棄,可我現在選擇放下心傷、糾纏是為了他。
從開始我一向都只以他為先、為主,到現在直至以後我都會。



